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

写完这篇继续堕落

要是没有逼自己写,自己应该还会继续打电玩。

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上网数据,在每一天的凌晨一点到早上七点都是无限上网。看来,是时候把自己的生活作息改变了。这么说来,我会和朋友一模一样,都是凌晨爬起来上网。他呢,打他的电玩,我下载、上传、看优管。不过,貌似自己的计划书还没开始写。那就明天吧!昨天也是这么说的。



看完《The Revenant》的感想吗?很想吐。里面的人性丑恶(虽然还是输给据说“重口味”未删版的《The Wolf of The Wall Street》)就够让我想吐了。太久,没有看这一类的戏,一直都在看轻松的综艺节目,要不然就是喜剧片,那接下来我该怎样看《The Purge》三部曲呀?不过,更让我作呕的不是戏里边的恶心人性,而是生吃鱼、生吃肉、挖动物内脏的场景。Please啦,你都生火取暖了,准备下烤鱼会要你的命哦?或许吧,饿过头了。



朋友说,外国人的蓝眼金发,其实是还未进化成黑发黑眼的。也就是说,这些外国人比我们更接近我们的祖先。可就是很吸引人呀,特别是一些人还说什么要生个混血蓝眼孩子的。就基因学来说,你是不太可能会有一个这样的孩子。先不提到底老外会不会喜欢你(就宪哥而言,老外的眼光都有点奇怪,所以你还是有机会的,哈哈哈哈!),单单是基因学就告诉你不可能了。如果有这么一个孩子,请个私家侦探吧,可能你被人戴绿帽了。



或许这就是叫做缺陷美。就像是酒窝一样,分明是无可救药的基因缺陷,但就是有些人很喜欢。白虎的存在,也是因为基因上的缺陷,但有的还为了白虎继续存在,不惜让它们近亲交配,结果生出来的越来越多残缺。人呀,真是爱美不爱命。



最近和一些外国留学生接触。其中一个是来自摩洛哥的女生,没仔细听,乍听之下还以为她说Murukku和她们交谈,再次做了个自我提醒——你的英文对话真的很烂。想说天桥,突然忘了Pedestrian Bridge这个词,直到让她下车后才猛然想起。原本对摩洛哥这个国家很没有概念(她提起的时候我还没听过Morocco,上网找到了中文译名才:哦~摩洛哥~),也对这个从来没看过的国家有了点想象。

你喜欢古晋吗?她如此地问道。不,我不怎么喜欢。这好象是我第一次公开说出古晋对自己来说不怎么讨好。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家乡,那儿不过是个小乡镇,没有多少发展。而古晋是一种……hybrid,半城市半乡村的地方。一次走错了路,走着走着,从国际机场,转了个弯,变成是左看是森林,右看是森林的乡间小路。况且,自己真的不喜欢城市的生活,所以古晋这个城市,怎能让我爱上呢?不过,这位摩洛哥小姐,倒是很喜欢这儿,只是对于这里的天气……她说她那儿是很夸张塞车的城市,平常七分钟的路程能够塞上一两个小时。我想,我在那样的情况下,会疯。

当遇到大塞车时……
N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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