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5日星期日

第七号牢房

读过Kerry Drewery的《第七号牢房》系列小说吗?小说里提到的是一个全民公审的国家,如同选秀节目一样,被告上了电视台后,由民众来决定,究竟这个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,欢迎打电话call in留言,更欢迎民众打电话投票,或是发送简讯,或是上网投票,七天后成绩揭晓。



一开始读着的时候,心里暗叹这些民众的愚昧,分明很明显只要你比较有钱,你就更有话事权了。同一个号码,可以无数次地投票,只要你的金额足够。但,民众很明显认为这才叫做民主。不需要浪费金钱聘请律师、法官、陪审团,只用七天便能完成审判,这是多么的节省国家金钱的制度啊!不会有因为疑点重重而不停延迟判决,也不会因为其中一方的不满而上诉,七天后审判下来被告就得接受。

小说里提到,反对该制度的人,必定是担心日后被审判的那位。这个制度有什么不好呢?不会有什么法律漏洞问题,不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,只要你不偷不抢,怕什么『以眼还眼』的七天审判?诶,这句话好像很熟悉。

读着第一部的《第七号牢房》和第二部的《第七天》期间,恰好发生了啤酒辱骂事件。于是,『以眼还眼』发生了。你辱骂她,我们全部一起辱骂你。你在这家公司上班?哦,那我马上到你的公司页面去给差评、投诉,顺便发电邮到这家公司去要求公司炒你鱿鱼。然而,当他真的被炒鱿鱼的时候……



他的道歉视频到底有多差,这点我没有去查证,但听说还是有些人不吃这套。然后到了后来的失踪,紧接着是标榜为『种族主义』的律师成了他的『律师』后,嗯,或许他并非没有那么无辜。无论如何,就让它过去吧,反正极端的马来人本来就看非马来人不顺眼,而这一个闹剧也已经让他们更多理由继续看别人不顺眼了。

但愿,国民间的团结,不会演变到如邻国那样,示威准备讨伐他人。人啊,真的是个矛盾的动物。一方面自认是土地之子,必须拥有特权,另一方面又认为他族狂妄自大。一方面认为自己被打压,另一方面又不愿放下面子。难道就不能别再以族群、文化、宗教来划分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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