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

普及化=正确?

犯罪者,在广场上大声地宣布:


太好了!我终于杀了人了!


结果,警方竟然也无动于衷。

给的理由是,反正很多人也杀人,又何必去抓他?


犯罪者,因为犯了大多人都犯的罪,就感到很自豪,恨不得马上宣布。


这样的社会,我只能摇头。


比丑的时代吗?


大家似乎认同了一点。


多人做的事情,就不是错的事情。


大多的人,不,是全世界的人,都说谎。


所以,诚实是一种罪吗?


如果大多的人,都虐待他人,所以,不虐待的人,是该打的吗?
如果大多的人,都谋害他人,所以,不谋害的人,是该杀的吗?


如果,如果,这群愚昧的人类,就是不曾去想想自己犯下的错误能够引申至怎样的错误。


画一个大圈圈,然后,点一个黑点代表自己,你会点在哪里呢?


中心?以自己为中心。却似乎不知道,大多的谋士,就是通过包围来打胜仗的。就连默罕默德也一样。


旁边?那么你中间点会是什么呢?


情?钱?利?权?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