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

废票,不等于自我放弃公民权利

人最喜欢搞群体分裂了,以一些无聊的标签,来建立一堆无谓的小圈子,换来短暂的『群体生活感觉』。
——题记

大选即将来临,大家磨拳擦掌,为的是抨击敌方阵营,然而忙着抨击之际,都忘了证明自己才是值得掌管国家大事的不二选择。

后来看见有人对『投废票』做了分析,当你投废票当儿,你以为你的废票表现出『一视同仁』,然而事实上会因为其他投票的公民而影响。换句话说,如果你在希望联盟强区投废票,事实上该废票倾向于投给希望联盟。于国阵强区,亦是如此。他解释道,你以为你惩罚双方,事实上你知道你最终只是惩罚其中一方,而且你也知道是哪一方。他也对此做出了个声明——『除非你想要投给国阵,那么投废票也无所谓;如果你想要惩罚双方,投给希望联盟,让他们进入制度去替你惩罚国阵。』

此声明的前提是:所有议席都是国阵强区,然而事实上绝非如此。同时,投票给希望联盟怎么可能等同于惩罚双方?难道现有的希望联盟议员都认为他们是因为做得太差劲,所以人们才选他们吗?但我想说的是,他的『诡辩』想告诉我们一件事:



投废票等同于投给国阵。



然而,事实真是如此吗?

较早前,希望联盟回锅油领袖敦马也公告天下,请勿投废票。接下来,16个大专生组织跳出来,也响应敦马的号召,都是一贯的『请勿投废票』。

有人说(因为忘了谁说),投废票,等于自我放弃公民权利。对我来说,放弃投票才是自我放弃,然而放弃投票和投废票体现的是完全不同的声音。投废票,代表你双方都不支持。许多人纷纷跳出来解说,投废票代表惩罚过后输的那一方,只是大家都很心有灵犀认为一定是希望联盟会是输的那一方。这点,也证明了我先前所说的:

现今的大马政治,只是在乎输赢。哪怕一个选区10万选民,总共99999张废票和1张支持票,当选的政客根本不理会。

大家(包括人民本身)在乎输赢多过人民的声音,使『投废票』失去了其彰显『拒绝双方』的功用。过后的『阴谋论』也出炉了:

国阵呼吁大家投废票。

在这『阴谋论』底下,我看见的是希望联盟本身和支持者了解希望联盟本身的残缺,深知部分人民认为希望联盟也并非是什么『希望』,没有比国阵更好,又或者是有太多的未知数,例如:敦马的『退位让贤』是否代表『加影行动2.0』、安华特赦是否能够顺利等等。因此,他们担心废票出现,阻扰了他们的『希望』,变相谴责废票行为。

为那些认为『废票等于投国阵』或者『废票等于自我放弃公民权利』的人做个『废票解说』:

的确,因为不可能全部人投废票,始终会有一个人胜出。但废票的出现,表达的是对双方的不满。落败的一方应该认清『自己表现得不够好/自己说服力不够好』;胜出的一方应该认清『要不是对方不够好,人民早就投给对方了』。因为大家都只在意输赢,所以才会说:

投废票一点也不中立,它只是惩罚一方。

因为大家只在乎输赢,我的第一张票,很有可能不是废票。但我呼吁大家,请勿再欺骗/恐吓他人。

投废票,是一种表达的声音,而不是自我放弃,也不是等同于投给胜选的那方。

——夜光于2018-01-27 15:36完成

补充:
我不支持废票,不是因为它削弱了公民权利,不是因为它不够中立,而是因为不成熟的大环境,无法让废票体现出它的第三股声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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