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

红不红?

小时候憧憬自己有朝一日成为名人、红人,但现在认为平平凡凡,普普通通才是我向往的日子。

最近黄明志上传了一张他陪同另外两名网络红人报警的照片,留言是贬多于褒,认为黄明志何必多管闲事,去帮助这两名犯错的红人。好奇心驱使下(好像有点小学作文的感觉),终于找到了这两位红人的事迹。

据说是接了广告后违约(违反口头上的约定,也算是违约吧?),让店主气炸,开始一连串的…………不能算是报复,应为通报,到处告诉别人他们俩的坏事。但这一切是真是假,只有当事人明白。网络上的消息,不能完全尽信,毕竟现在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法律、方法去对付那些造谣者。

收人钱财打广告,面子书的通用,的确是一种轻松赚钱的方法。不过自己对面子书广告业不感兴趣,因为自己要是替别人打广告,必须搞清楚其产品到底是什么、广告对象到底合不合适,毕竟我自己不希望面子书的news feed上看到任何和我不相关的广告。Nuffnang的存在,只因它不会影响我的部落文(如果大家认为nuffnang造成部落格读取速度缓慢的话,我可以去除的),反正也赚不了多少钱,放了几年,目前才10块钱。


聊点别的:
那天和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的博主讨论后,提到他的《浅白文字》。我说因为《浅白文字》太厚,所以我还没有读完。他说他自己没有那种令人不停往下读的文笔。事实上,他写得不错,浅白却有意思,只是我并不习惯长时间对着电脑读文章,而且开着电脑容易分心,才未能一次过读完啦!

4 条评论:

  1. 你还有10块,我的现在还是处于零,我都不想理他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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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反正它不是自己的正业,也不是副业,不过是“有就有,没有就没有”的东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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