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曾忘记,某政党领袖曾经建议过伊斯兰刑事法。瞬间,引起大大的反弹,遭到在朝政党的讽刺与批评。伊斯兰刑事法,的确不适合我国——多种族、多元化的国家,实不应该沿用其中一种宗教来充当法律,最终只会导致国民分裂,不再团结。
然而,伊斯兰刑事法渐渐从报章上消失,不过伊斯兰化,还是慢慢蔓延当中。只是换成另一种方式出现,就像是埋伏一样,发觉的时候为时已晚。
鼓励商家在大型广告牌加上爪夷文,结果两年后,吉兰丹州政府正式通过首府哥打峇鲁成为伊斯兰市(Bandar
Raya Islam)。慢慢开始执行,从原本的鼓励,竟然变相强制要广告招牌以爪夷文书写,而且位置还要比马来文更加显著。马来文,乃我国的第一语言,却被矮化,成为“第二语言”。况且,爪夷文并不是人人都理解,广告牌上的位置比马来文更加显著,用意是在哪呢?
现在,就连建筑物的外观设计,也必须符合伊斯兰化,才给予批准。这一类的限制,完完全全封闭了创意的延伸。现今社会对建筑物的要求,早就已经不只是舒适,还有其创意、节源啊!只要不伤大雅,不浪费资源,这一类的限制又何必呢?
笔者并不是讽刺或是批评任何宗教,更不是妖魔化任何宗教,只是希望大家能够稍加考虑,伊斯兰化适合我国吗?恐怕,在不了解该影响力下,草率地伊斯兰化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,最后只会带来无可避免的祸害。赔上了自己的良心,也赔上了人民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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