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日星期四

疑神疑鬼与面子书辩论

今天正要打开家门时,无端端,摆放在桌子上的杯子掉了下来,让我忘了心跳,感觉好不寻常,现在不是才农历三月吗?我盯着杯子一会儿,看着它们在地上打滚,慢慢停了下来。还好,没有不停地打滚,又或是摆出一个很怪的样子出来。因为客厅的观音像,才让我放胆继续开门。真的是太疑神疑鬼了。

自己想得太多太广,身边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赶上我的思绪。“应不应该”这个课题,是根据当事人的决定来判断,还是视情况而定?曾经在面子书的一个辩论群组谈到。有个人问道:

艺人应不应该公开自己的政治意愿?

我回答道:应不应该是视情况而定,如:国情。这课题应该倾向于“可不可以”,而不是“应不应该”。然而,艺人可以公开自己的政治意愿。结果,我无意中卷入一场辩论赛,二对一,处于下风的我努力巩固自己的立场。

其中一个人认为,应不应该是当事人(艺人)说的算,旁人认为的应不应该都很廉价。我没有办法认同,应不应该不是当事人说的算,那么那些有提到“应不应该”的辩题岂不是要取消——正方说的算,反方说的算,最后自己讲自己爽。而应不应该是视情况而定。其中一个情况就是,当一个人认为应该,但所有人认为不应该,那就是“不应该”了。

随后,另一个人开始反驳我,说我误解别人的意思,那个人想表达的是,该艺人在公开前,必定事先考虑过,才会公开。于是,我继续说这也不一定发生。这可能是该艺人一时冲昏了头,又或是他明知道不应该(就好象大家都知道不应该犯法,但还是犯法),还是公开了。

继续遭到他们俩的炮轰,说冲昏了头本来就不应该发生,所以那是艺人自己活该。我继续说,冲昏了头应不应该发生,也要看最终结果如何。当正面的结果大于负面的结果,那他当时这么做就是应该。

他们也那自由言论和合法化同性婚姻来做反驳,反问道是不是只要大多数人认为这些不应该的话,那么自由言论和合法化同性婚姻是不是就不应该的了?

我说,自由言论也是视情况而定,没有绝对自由,不然为什么还要有法律(如:毁谤罪、藐视法庭罪)来阻碍言论自由。再说,最高元首也不能公开表明自己支持哪一个政党,法官的社交圈子受到限制,那也是一种自由的限制。所以当责任大过自由时,言论自由就不应该了。

他们继续反击,当时孙中山搞革命,很多人认为不应该,是不是他不应该搞革命?马丁路德金当年的“我有一个梦”是不是也成了不应该?我反驳道,问题是他们做了这些事情后,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,所以还是“应该”。

他们质疑我“应该”的定义,认为我对“应该”的定义飘浮不定(所以我才说视情况而定啦~),一会儿是“少数服从多数论”,一会儿是“结果论”,最终还是认为“应不应该”由自己做主,旁人说的“应不应该”都太廉价了。对于法律阻碍自由言论、法官和最高元首,他们一点也不想作出反驳。我想他们开始越辩论越爽,开始纯粹为了反驳我而辩论了。于是,我懒得继续和他们争论,直接不理会他们了。因为他们所说的,前提是大家都很固执,不听旁人的劝告。虽然,我也算是个固执的人。

既然没有办法改变他们的思维,况且我也没那个义务,何必浪费时间、浪费口舌和他们继续争论?于是,我选择闭嘴,不理睬他们了。他们或许会坐在荧幕前,沾沾自喜,但那也只不过是我找不到继续争论下去的意义。

我这个人就是这样,当发现坚持下去毫无意义时,我会选择放弃。或许我是想太多,疑神疑鬼,不过只是一件小事,我却无限量把它放大。有时因为别人迟到,害我浪费时间等待,我会开始想,我的生命又被浪费,如果拿这些时间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,那不是更好吗?所以,有时候会变得偏激,甚至认为害我浪费一大堆时间,是间接地谋杀我。
疑神疑鬼,总有一天会害我心结永远打不开的感觉……
会不会有一天,我也会剧烈头痛而死去啊?哦买尬!

3 条评论:

  1. 看来,这篇博文的题目是不是也应不应该换成"应不应该"了呢?

    哇咔咔 xD ((被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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